医院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项目延迟截标公告
原定于2020年7月1日截标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项目,截标后不足三家投标单位投标,不能正常开标。按照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截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7月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项目
2. 项目编号:LHYYGKX202006S029
3. 数量:1台
4. 预算限额为: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圆整(¥49800元 )
5.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6. 评审方式:最低价法
7. 技术商务参数要求:详见附件(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官网下载)
8. 项目概况:
现状:臭氧治疗技术是从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在大约17年前引进国内用于介入治疗,经过十几年的摸索,现在的臭氧治疗已经广泛地应用于骨科、介入科、疼痛科、皮肤科、妇科等多科室。
需求:可以充分满足医院内的治疗项目,如臭氧治疗椎间盘突出,肩周炎,膝关节炎,臭氧自体血会输治疗,臭氧治疗皮肤溃疡,褥疮,糖尿病并发症,带状疱疹等皮肤病的以上治疗项目有显著疗效。
目标:一旦臭氧治疗技术在医院临床应用广泛实施,既能解除病人的病痛,又能让医院得到可观收益,起到科室带头作用,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9. 投标报名文件要求如下(一正本一副本):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字),法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商提供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所有信息且加盖投标法人公章(登入系统点击信息打印即可);
4)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明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6) 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如进口产品无检测报告书的,需出具报关单和免检说明);如无需第三方检测即可生产的可不提供;
7)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生产企业及上级经销商的《授权书/委托书》;
8)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出具书面承诺函);
9)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书面承诺函);
10) 报价明细(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密封) ;
11)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根据需求格式自拟);
12) 产品彩页;
注:对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除报价表以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密封,且按顺序排列好。
10、公示及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
11、投标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景龙建设东路龙华区人民医院综合楼7楼729
12、开标后当日或次日关注综合楼一楼公告栏,如有中标,请中标单位在公示三天后到综合楼729领取中标通知书。
13、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9001099转6291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2020年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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