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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文件
关于申报201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现已开始申报,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2014年省基金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申报人与依托单位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和“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经费预算)”科目填写指引”(附件1,2 和3)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下载打印网上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要求: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面上项目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
(四)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五)每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六)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没有上传、或者印、章、签名不全、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二、申报要求
2014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含科管研究)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试行项目入库管理。自由申请项目的目的为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本年度自由申请项目拟资助72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1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其他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限项要求
各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办法是:
(一)研究团队:每个单位限报6项(2013年及以前未能获得该类项目资助的单位限报3项),获取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资助项目单位另增加2项,具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增加2项,985院校另增加2项。
(二)重点项目:不超过本单位近3年中任一年度获省基金资助重点项目数最大值的3倍(近3年未能获得该类项目资助的单位限报2项),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增加1项。
(三)我院自由申请项目不超过10项,医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四)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按以下公式计算:
N2014=3+X
其中:N2014为各单位2014年度可申报的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项数;3为基数,X为本单位获取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及国家973计划首席项目数。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增加1项。
(五)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每个高校限报20项,其他单位各限报5项。
(六)杰出青年项目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不限项。
(七)省级重点实验室配给的申报指标由该实验室支配。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7月31日- 8月15日17:00
评审时间:2014年8月18日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8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各申请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认真填写申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送或弄虚作假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科教科
2014年8月1日
附件1: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一、依托单位
(一)原有申报单位、原有项目申报人账号密码与已立项项目处理:
1.原有申报单位账号密码,分为三种情况
(1)对于在2013年及之前有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下简称“省原业务系统)及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的一级申报单位,根据其在省原业务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于其二级部门,分两种处理:
一是对于高校二级部门原来在2013年及之前有省原业务系统申报账号密码的,由省科技厅自动合并到所属的一级申报单位作为二级部门,根据其在省原业务系统原有账号密码,通过一级申报单位申报,如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由省科技厅归并到中山大学,作为中山大学的二级部门,根据其在省原业务系统原有账号密码通过中山大学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一级申报单位申报。但是,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有独立组织机构代码)的二级部门,如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因其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是一级申报单位,如需申报基金项目,需联系中山大学为其创建二级部门账号,再申报基金项目。
二是对于高校二级部门原来在2013年及之前没有省原业务系统申报账号密码,或者非高校单位二级部门,都需要由申报单位重新创建,如(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可以依据原来在省原业务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为二级部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创建账号密码及管理员)。
(2)对于在2013年及之前有省原业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但是没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密码的一级申报单位,根据其在省原业务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该申报单位二级部门需要由申报单位重新创建。这种情况的依托单位只能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而暂时没有省基金申报资格,如需要申报省基金项目,该申报单位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申请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业务申报资格”功能下,下载《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填写并盖章后纸质报送省基金办,由省基金办审核后告知该单位是否开通省基金申报功能。
(3)对于在2013年及之前没有省原业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但是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密码的一级申报单位,已经由省基金办前期通知该单位创建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该申报单位二级部门需要由申报单位重新创建。注:该通知(附新账号密码)已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该单位在原省基金申报受理系统中填写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中。
2.原有申报人账号密码,分为三种情况:
(1)对于在2013年及之前有省原业务系统账号号密码的申报人,如果其申报账号是二级部门为其创建的,则直接使用该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项目。如果其申报账号是一级申报单位为其创建的,可以直接用该账号通过一级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若需通过二级部门申报项目,则需要联系二级部门管理员为其创建新的登录账号,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项目。
(2)对于在2013年及之前没有省原业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的申报人,由其二级部门(或一级申报单位)为其建立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项目。
3.已立项项目查看。申报单位在“申报管理”-“基金历史项目”可以查阅本单位2008年-2013年省基金已立项项目概况。
(二)新增申报单位注册:
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右上角点击“注册”,进入“请根据您的工作职责,选择相应身份进行注册”界面,点击“申报单位”,然后点击“单位注册协议条例”阅读完该条例内容后关闭该条例内容界面,在该页面最后一行“我已经仔细阅读并同意本系统的单位注册协议条例!”的左边空格那里点“√”,然后点击下面“下一步”填写“账号信息”与“基本信息”。凡是有“*”号都是必填内容。提交注册成功后,会显示登录“用户名”与“登录密码”,同时注册登记邮箱会收到邮件通知,需登录注册时填写的邮箱点击链接激活注册账号。
(三)新增申报单位信息完善。
新单位注册成功登陆后,通过“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维护”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凡是带“*”都是必填信息,其他都是可选填信息(如用地面积、单位网址等等),只有申报单位信息完善之后才可以进行申报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成功后就能申报省基金项目,如需要申报省基金项目,该申报单位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申请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业务申报资格”功能下,下载《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填写并盖章后纸质报送省基金办,由省基金办审核后告知该单位是否开通省基金申报功能。
(四)查看与分配本单位当年度申报配额。
点击“系统管理”-“申报限额”-“院系所申报限额”,可以在网页中间看到“贵单位申报限额(个):“重点项目限额( );自由申请限额( );研究团队限额( );重大基础研究培育();自由申请-科管( );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限额()”。单位管理员直接在二级部门列表中对应项目类别填入相应申报配额,对二级部门申报配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配额。分配后点击“保存”,只有再点击了“生效”按钮才正式将申报配额分到二级部门。
(五)设置与删除二级部门及其管理员
“系统管理”-“院系所管理”,点击“添加二级部门”,在对话框输入二级部门名称后点击“添加”,回到二级部门列表,在新增加二级部门进行二级部门管理员设置,点击该二级部门在列表中“设置管理员”按钮,再点击“添加管理员”。输入管理员姓名与登记邮箱,完成点击“添加”后会发送激活邮件给该二级管理员登记邮箱,由该二级管理员通过点击邮件链接在激活页面填上二级管理员登录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立即激活”后,产生一个登录账号,二级管理员凭此登录账号与激活页面填写登录密码登录二级管理部门。一个二级部门只能设置一个管理员。二级部门管理员登记邮箱收到通知邮件后,点击邮件链接填写个人登录密码。
删除二级部门及其管理员。“系统管理”-“院系所管理”界面的二级单位列表中,如点击“设置管理员”,进入新页面后点击“取消管理员权限”,即为删除该二级部门管理员。再返回二级单位列表中,点击“删除”即为删除该二级部门。(已设置了二级管理员的二级部门必须先删除二级管理员后才可以删除二级部门)
(六)设置新申报人
申报人账号可分别由申报单位和二级管理部门创建,如果项目通过二级部门申报的,则需由二级部门管理员为其创建,如果直接通过申报(一级)单位申报,则需由申报单位管理员为其创建账号。
有两个路径可添加新人员,一是单位管理员(或二级部门管理员)登录后,点击“系统管理”-“人员管理”-“添加新人员”。填上申报人“姓名、邮箱、手机号码、角色(一般选择“项目负责人”)。二是单位管理员(或二级部门管理员)登录后,点击左上角“申报管理”-“项目申请”-“申请向导”,点击“添加申报人”,填上申报人“姓名、邮箱、手机号码、角色(一般选择“项目负责人”)。
添加新人员信息完成提交后,会对该申报人的邮箱发送通知邮件,申报人在该邮箱通过邮件附加链接激活自己账号,填写申报人证件号码与登录密码并成功提交后即可激活申报人账号。激活账号后申报人以申报单位填写的申报人邮箱与申报人自己设置密码登录,登录后需马上完善个人信息,凡是“*”为必填内容,申报人完善个人信息点击提交成功后即可以进行项目申请。
(七)对本单位申报书审核提交与退回修改。
“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审核申请书”,可以看到提交上来申报书清单列表,凡是申报书工作进度为“待申报单位审核”都需要申报单位审核提交。申报单位在申报书列表点击“进入审核”,审核完予以通过的在方框输入“审核通过”同时点击“审核通过”按钮提交到省基金办,该申报书状态为“待基金办审核”(如果申报书是需要单位二级管理部门审核提交,申报书工作进度为“待院系所审核”,由二级管理部门审核提交后显示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再由申报单位再审核提交至省基金办)。如果申报单位认为申报书需要退回修改的,在方框输入退回修改理由,并点击“退回修改”,该申报书直接退回到申报人。
(八)申报书撤回。
在申报日期截止之前,申报单位可以将已提交至省基金办(但省基金办未受理)申报书撤回本单位,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审核申请书”,可以对工作进度处于“待基金办审核”的申报书,通过点击申报书列表“撤回申请书”,该申报书即撤回申报单位且工作进度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再由申报单位直接退回给申报人修改。
(九)通知本单位申报人打印申报书。“申报管理”-“项目申请”-“所有申报书查询”。凡是处于“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为网上形式审查合格,可以通知申报人下载打印申报书,由申报单位收齐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交付受理窗口。
(十)给申报人重置密码。针对申报人可能忘记密码情况,申报单位在“系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在申报人列表中选择该申报人,点击“发送重置密码邮件”按钮,由申报人通过接收到的邮件链接输入新密码。
二、申报人
(一)填写申报书
申报人登录后,点击左上角“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在“科技计划类”选择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入申报书信息填写。
注意事项:
1、凡是带“*”为必填内容,其他为选填事项。
2、其中“正文”应当按照网上指示信息操作:
第一步:下载申请书正文模板; Word模板 |
第二步: 根据模板离线填写申请书正文; |
第三步: 上传填写完的申请书正文(支持PDF、DOC、DOCX、WPS格式文件)。 |
注:在“申请书正文模版里”下载填写的内容凡是涉及到“申报人姓名”、“参与人姓名”、“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参与人所在单位名称”的,分别以“申报人”、“参与人”、“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代替。多个参与人与参与单位的名称,以“参与人1”“参与单位1”、“参与人2”“参与单位2”等代替。(申报研究团队,涉及到“核心成员姓名”与“核心成员所在单位名称”的,以“核心成员”与“核心成员单位”代替。)
3、附件:
(1)签章页。首先下载打印网上生成的签章页,然后由申报人、参与人及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再扫描转成PDF或JPG形式上传,在“附件类型”选择“签章页”,“附件名称”也写“签章页”。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签章页上传后,签章页中的内容有修改,如项目组成员信息有变化、参与单位有变化等等,需要在网页上修改完信息后,重新下载打印生成的签章页,并重新签章上传,原来上传的签章页需要删除。
(2)项目组成员中有海外参与人员或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的,可以在“附件”页面中下载“海外人员知情同意函”与“博士后承诺函”模板,下载打印签章后扫描转成PDF或JPG形式上传,然后在“附件类型”选择相应类型,“附件名称”简写“知情同意函”/“博士承诺函”即可。
(二)生成与浏览申报书正式稿。申报人完成所有信息填写与附件上传之后,点击“保存”按钮,可以通过点击“生成草稿文件(PDF)”下载浏览生成的申报书PDF文档,或者可以保存后点击“返回”按钮,回到申报书列表界面,点击“PDF文件”下的“查看”,也可以下载浏览生成的申报书(PDF)。
(三)申报人修改申报书。申报人登录后在申报书列表界面,点击“操作”下面“修改/提交”,进入前期填写保存申报书内容,可以进行文字重新输入、编辑,附件删除与重新上传等相应操作,点击保存了即以当前操作内容覆盖了先前内容。
(四)申报人删除申报书,在申报书填写时,申报人可以在申报书列表中点击“删除”来删除整份申报书(包括附件)。如果申报书提交申报单位,申报人无法删除申报书。
(五)申报人提交申报书。申报人登录后在申报书列表界面,可以看到申报书在列表中“工作进度”状态为“申报书填写中”,点击“操作”下面“修改/提交”,进入前期填写保存申报书内容,点击页面左上角“提交”。然后申报书列表“工作进度”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如果有二级管理部门,状态为“待院系所审核”)。
(六)申报书被申报单位退回修改。如果提交的申报书被申报单位退回,申报人可以点击“审核意见”的“查看”按钮浏览被退回修改的原因,修改后可以重新提交。
(七)申报人申请撤回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日前,对已提交省基金办但省基金办未受理的申报书,申报人如需继续修改,可以线下向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由申报单位撤回申报书,再由申报单位退至申报人,申报人修改后可以重新提交。
(八)申报书被省基金办受理后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书状态为“项目申报-基金办审核不通过”。申报人可以点击“审核意见”查看形式审查不合格原因。
(九)打印申报书。当申报书工作状态为“项目申报-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申报人通过直接下载该申报书PDF文件后打印(注该申报书首页有顺序号与条形码,每页有水印号)后交付申报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报送受理窗口。
附件2:
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经费预算)”的科目填写指引
(一)科研业务费:计算、测试、分析费(使用本单位设备的只收消耗费),本项目所必需的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业务资料、报告、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信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二)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运杂包装费。
(三)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外协加工费。但交通运输设备、声像录放设备、复制打印设备、空调冷藏设备、办公设备等费用不得列入。
(四)实验室改装费:根据资助项目研究工作需要,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的简单装修费用。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不得列入。
(五)协作费:为项目合作单位以外的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六)人员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及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人员费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30%,软科学研究项目和软件开发类项目人员费用列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0%。
(七)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人员。
(八)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其中:滚动资助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财政资助项目经费的10%,其他类别项目不得超过财政资助项目经费的15%。
(九)管理费: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水电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财政资助项目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不得层层重复提取或提高限额。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按各自的研究经费提取管理费。
注:申报人填写“经费申请表”(经费预算)时,凡是开支属于科目规定内容的,无需在表中的“备注(说明)”再填写,即科目对应的“备注(说明)”那一栏可以为空白。
顺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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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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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
自由申请 |
项目 |
重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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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科研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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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基础研究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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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 |
申 请 书
申报指南 |
(只有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自由申请(科管研究)必须选填此项)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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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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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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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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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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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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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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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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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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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二〇一四年 制
一、简表
研 究 项 目情况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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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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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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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科 |
名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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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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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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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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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万元 |
研究期限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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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 实验室 |
实验室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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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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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者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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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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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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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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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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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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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位授予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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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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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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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情况 |
主 要 成 员(不含 申 请者) |
姓名 |
证件号码 |
职称 |
所在单位全称 |
项目中的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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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单位统计 |
总人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博士后 |
博士生 |
硕士生 |
参加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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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内 容 和 意 义 |
摘要 (4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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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主题词应反映研究内容,主题词数量不多于三个,各主题词之间以逗号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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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费申请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 |
申请经费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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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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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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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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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改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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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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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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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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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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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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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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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经费来源 |
其他计划资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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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配套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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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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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费来源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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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研究基础
1.论文收录与被引用情况统计表
论文收录情况 |
全部论文在近5年内在SCI被引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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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D |
CSTPCD |
《SCI光盘版》 |
《SCI网络版》 |
《EI》 |
他人引用次数 |
单篇被引用最高次数 |
第一作者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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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第一作者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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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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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承担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的经历(重点项目必填此项)
立项年份 |
项目名称 |
立项部门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研究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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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经历(重点项目必填此项)
立项年份 |
项目名称 |
立项部门 |
项目负责人 |
是否结题 |
项目研究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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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提供的研究成果及形式
论文及专著情况 专利情况 |
国家统计源刊物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篇) |
专著(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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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情况 (项)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国外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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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授权 |
申请 |
授权 |
申请 |
授权 |
申请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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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须注明何时将获取何种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后续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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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件清单
序号 |
附件类型 |
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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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
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本报告正文涉及到“申报人姓名”、“参与人姓名”、“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参与人所在单位名称”的,分别以“申报人”、“参与人”、“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代替。多个参与人与参与单位的名称,以“参与人1”“参与单位1”、“参与人2”“参与单位2”等代替。
一、立论依据
1、研究意义(对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国际科学发展趋势,论述项目的科学意义;对应用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学科前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科技问题,论述其应用前景);
2、国内外研究现状;
3、本项目的创新之处;
4、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格式:论文--作者.题目.刊名.年份.卷(期).页码/专著--作者.书名.出版者.年份);
二、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必须包含本项目研究获得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的可行性分析)
3、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必须包含争取国家重大基础项目的工作进度安排及阶段目标)
三、研究条件与基础
1、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对于博士科研启动和自由申请项目,请着重填写申请人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对于重点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请着重填写本课题组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近五年的主要研究业绩)。
2、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开放实验室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签字和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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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依托单位:
项目名称:
资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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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我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资助,我与本项目组成员将严格遵守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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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主要成员承诺:
我保证有关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资助,我将严格遵守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切实 保证研究工作时间,加强合作、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开展工作,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送有关材料。若个人信息失 实、执行项目中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编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名称 |
项目分工 |
每年工作 时间(月 ) |
签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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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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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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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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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承诺:
已按申报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申请项目如获资助,我单位保证对研究计划实施所 需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保障,严格遵守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规定,督促项目负责人 和项目组成员以及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以下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依托单位公章 合作研究单位公章1 合作研究单位公章2
日期: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1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申报要求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申报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优先考虑。
2. 申报要求如下:
(1)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如结题则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获得省基金研究团队资助项目协调人不得再次申请研究团队。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8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约为200万元/项,暂不资助数理学科。研究期限5年。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高新技术、社会发展重大基础研究问题的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注: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2)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注: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以及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院士除外)。
本年度重点项目拟资助6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申报题目:
1.“十三五”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战略发展研究;
2.NSFC-广东联合基金管理模式及发展研究;
3.“十三五”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研究;
4.“十三五”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发展研究;
5.广东省大型仪器共享共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
6.广东基础研究成效宣传机制研究;
7.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长效机制的研究;
8.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培养原创科技人才模式研究;
9.中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制度比较研究;
10.自然科学学术不端及学术腐败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1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优化管理研究;
1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政策研究;
13.“大科学工程”落户广东发展研究;
14.基础研究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本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国家973计划首席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与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本年度自由申请(科管研究)项目拟资助2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1年。该项目申报限项、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自由申请项目规定。
(三)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1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4)申报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本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拟资助5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四)杰出青年项目
资助未满35周岁(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注:两位正高专家推荐函、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人、总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五)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针对电子信息、材料与先进制造、新能源、人口健康、海洋等领域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布局,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考虑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依托单位。
申报重点方向: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标准光组件及器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高端医疗器械;环境治理与资源再利用;海洋生物制品等。
本年度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拟资助为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该项目申报限项、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重点项目规定。
(六)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促进优秀人才成长与稳定发展,与粤东西北地区高校(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学院除外)、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开展粤东西北地区特色基础研究,为粤东西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本年度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拟资助60项左右,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该项目申报人条件、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自由申请项目规定(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地区特色,优先推荐青年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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