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中心实验室)项目延期公告
原定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11:30之前(北京时间)截标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中心实验室)项目,截标后不足三家投标单位投标,不能正常开标。按照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报名时间延期至2020年9月29日上午11:30之前(北京时间),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 LHYYGKX202009S046
2.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中心实验室)项目
3. 预算限额为: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4. 标的内容: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中心实验室)、数量:1台
(1)设备: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 1 | 台 | 35000.00元 | 拒绝进口 |
(2)耗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资金来源:重点学科经费
6. 评审方式:综合评标法
7. 定标方式:评审小组定标
8.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60天
9. 报名与答疑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9日期间(法定工作日内且每天只接收上午时间段(8:30-11:30)的报名,其余时间一律不接收,带齐以下投标人资质要求材料到医院综合楼729室进行现场报名。)
10. 投标人资质要求:(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红章按下列顺序装订并贴好标签方可报名)(模板医院官网下载)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商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的公示信息(打印网页)(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需包含企业经营期限及年报信息。
3)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4)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5)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见模板)
6)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出示书面承诺函);谢绝近三年有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参与本次公开采购。(见模板)
7)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见模板)
8) 确认参与投标承诺书(见模板)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待定,开标前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报名供应商(采购办电话为座机,请勿屏蔽)。
12. 开标时需携带资料:(1)投标文件(一正本四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文件带公章的扫描件光盘或U盘、⑶投标人报价表,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盖公司印章(唱标信封)。
13. 中标公告请在开标后当日或次日关注综合楼公告栏。如有中标,请中标单位三日后到综合楼729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人必须带授权书或者已交授权书)。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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