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龙华区人民医院呼出气一氧化氮呼气分析仪采购项目延迟截标公告
原定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截标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呼出气一氧化氮呼气分析仪采购项目,截标后不足三家投标单位投标,不能正常开标。按照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标书获得时间延期至2020年7月3日上午11:30,截止递交标书时间延期至2020年7月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LHYYGK202006YH237
2.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呼出气一氧化氮呼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3.标的内容: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呼出气一氧化氮呼气分析仪 | 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圆整,49800元 | |
2 | 一氧化氮检测器 | 170元/人份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评审方式:综合评标法定标方式:评审小组定标
5.投标人资质要求(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红章并按1-9点顺序装订贴好标签齐全方可报名)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3) 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备查;
4) 本次投标单位必须是厂家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商,二级代理出具的授权无效。
5) 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无需第三方检验的产品可由厂家自检报告代替,并说明无需第三方检测即可生产)。
6) 生产企业、投标商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上的全部公示信息。
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出示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8)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出示书面承诺函);谢绝近三年有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参与本次公开采购。
9)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标书获得方法:投标人可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每天只接收上午时间段(8:30-11:30)的报名,其余时间一律不接收,带齐投标人资质要求材料复印件到医院综合楼729室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7月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到医院综合楼729室提交,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盖公司印章。
8.开标时间和地点:待定,开标前2天通知提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9.开标时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报价表,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盖公司印章(唱标信封)。(3)提供投标文件带公章的扫描件光盘。(4)开标时请提供样品,以作现场考评。
10.中标公告请在开标后当日或次日关注综合楼公告栏。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755-29001099转6291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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