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医用压缩空气分配系统项目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医用压缩空气分配系统采购项目共发布2次采购公告,最后一次延迟采购公告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截标,投标限期内仅有一家单位投标。由于招标时间紧迫,根据招投标相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医用压缩空气分配系统采购项目由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特此公告。
1. 招标文件编号:LHYYGK201911S201
2.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医用压缩空气分配系统项目
3. 标的内容:医用压缩空气分配系统、数量:18套
4. 预算限额为:¥12240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
5.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6. 评审方式:综合评标法
7.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定标
8.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90天
9. 投标人资质要求:(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红章按1-7点顺序装订并贴好标签方可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所有信息(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包括基础信息,企业自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生产企业及上级经销商的《授权书/委托书》;
5)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
6)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7)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谈判单位:1)深圳市爱英科技有限公司
11. 谈判文件:原招标文件中资格、技术及评标方法不变,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自动转为谈判应答文件。
12. 谈判时间、地点:待定,届时提前通知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755-29001099转6291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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