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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人民医院设备科除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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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采购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设备科除颤仪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 LHYYSBK20171123 

2.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设备科除颤仪采购项目

3.   标的内容:除颤仪

4.   数量:1

5.   预算限额为:¥49800.00元,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圆整

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评审方式:综合评标法

8.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定标

9.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10个工作日

10.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 提供国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并需承诺只收取更换材料成本费,不能收取人工费及其它任何费用且负责设备终身免费升级。

5)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模板)。

11.  标书获得方法:投标人可于20171116 日至20171122期间自带资质要求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医院综合楼713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12.  答疑事项:20171122日下午17:0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到医院综合楼713室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13.  投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711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到医院综合楼713室提交,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盖公司印章。

14.  开标时间和地点:待定,开标前2天通知提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5.  开标时需携带资料: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⑵加盖印章的纸质版资质;⑶投标人报价表,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盖公司印章(唱标信封)。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5-292399610755-290010996223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设备科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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